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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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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上传人:sanshenglu2 2020/7/20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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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为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一、申报、呈报的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四)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推荐,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申报推荐人选。(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七)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在此表中填写承诺语。单位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推荐上报。(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十)申报材料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级(不含卫生副高、中小学副高)申报材料由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不要在“呈报部门”栏盖章。二、呈报材料和要求(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1、《评审表》原件1份。2、《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份(原件)。注:(1)《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属存档材料,手工填写;(2)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3、《一览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3份,A3纸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注:实行网络化申报的需要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一览表。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任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并按装订材料目录格式(附件1)顺序粘贴装订。其中,报送科研成果及奖励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不超过3件。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上具有验证功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7、《“六公开”监督卡》1份。8、《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10、城市医务人员须呈报《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1份,原《评审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12、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