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自然科学研究员资格条件
浏览次数:1220    发布时间:2011-10-14   信息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字号调节:【】   保护视力色:【】
第一条  评定标准
自然科学研究员须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掌握国内外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并能准确分析判断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选定开创性的研究课题的能力;主持承担省(部)级或协同完成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在确定研究思路、制定方案、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及撰写研究报告上都起到主导作用;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的科研成果,或获得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在科技开发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科研管理上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出版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论文,在同行中有较高声望,能培养出高水平的科技人员;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科技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及科研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及献身于科学事业的精神。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
(二)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未满5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满5年,且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2项以上国家级课题或主持1项子课题;
二、主持完成3项以上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三、主持完成3项以上省级新产品开发项目或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四、主持完成3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工艺技术项目;
五、主持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并已实施4项以上并主持完成2项以上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第五条  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或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7名);
三、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
四、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以上(前3名),或为第一排名1项;
五、其他本行业市(厅)级以上技术二等奖以上3项(前2名);或为第一排名2项;
六、获技术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