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ZHD-2-29文件版本::安环部编制审核批准时间时间时间2017-7-5发布2017-7-5实施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bnIH1J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第二章基本内容第三条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第四条根据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第五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第六条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规定的有关配置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第七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达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定期更换药剂,保持灵敏、有效,消防器材、消防箱不准挪作他用。第八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领导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若发生较大火灾,公司领导应立即报告政府消防队,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第九条吸烟应在公司指定地点,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第十条禁止非本公司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仓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第十二条不准有油脂的手套、衣、鞋帽等带进生产区域内。第十三条厂区内不准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管理部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第十四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第十五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C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油的鞋。第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第三章禁烟制度第十八条公司吸烟室作为固定吸烟点,但烟蒂不得随意扔地。第十九条禁烟区设有标志、标牌,以示警惕。第四章用火、用电制度第二十条凡在禁火区内明火作业(如气、电焊等)均由负责各部门主任报告批准,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电线、电器的安装必须由电工按有关规定施工作业。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须经批准。第五章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要存入危险品仓库,严格领料制度。库内由保管员负资,领岀后由使用部门负责。第六章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第二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是发现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好办法,要经常进行,现作出如下规定:1、 防火检查结合各级安全生产检查进行。2、 公司消防检查每月一次。第七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按规定配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平常的保管、清洁工作由安全员负责进行,须增添、灌充由统一负责安排。1、 凡是在公司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在没有发生火灾事故苗头的情况下,严禁任何部门、个人擅口动用、移位、使用。2、 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