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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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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ttteee8 2020/7/23 文件大小: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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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东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二OO八年七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实现培养目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年21号部长令)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三条学生应牢记学校校训,努力做到爱国爱校,遵纪守法,严谨诚实,勤奋好学,团结奋进。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凡经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凭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本校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超过两周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因不可抗力的事由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若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者,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编入下一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三个月后,对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发给学生证。学生休学、退学、转学、毕业时,应将学生证交回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注销。第七条具有学籍的在校生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时返校,缴纳当年的学杂费后凭收据持学生证到二级学院办公室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事先向二级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对不请假或超假者均按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开学返校后逾期一个月不能交齐学杂费者,应依程序办理免交、缓交或贷款手续,原则上逾期两个月不交齐学费又未办理相应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八条学生入学后使用的姓名必须和“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名册”以及“高考志愿表”相一致。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九条教学计划所设置的课程均需考核。其中,必修课程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和考查课程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评定,选修课程的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二级制记载,任意选修课成绩及格者才计入成绩档案。考核成绩载入成绩登记册,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学分,成绩与学分一并归入个人档案。第十条各门课程总成绩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占70%〜80%,平时考核占20%~30%(具体比例每学期初教研室报教务处)。平时考核内容包括听课、实验、作业、见****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期中考试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各教研室可根据课程特点,按上述比例范围制定本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经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在开课初向学生公布课程考试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第十一条为反映学生学****质量,考试课程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记载学生成绩。学分与绩点计算办法:学分计算:理论教学:1学分/18学时;毕业实****1学分/周;毕业考试4学分;临床技能考核:4学分;毕业设计与论文答辩:4学分;军事训练:1学分/周;社会实践:实践报告(每篇1学分/不少于4000字),最多记3学分;发表论文:2-4学分/篇;通过CET4级:2学分;通过CET6级:2学分;获省级及以上计算机二级证书:2学分。:成绩0〜60~70〜80-90-----£(课程学分x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GPA)= 2课程总学分第十二条平均学分绩点的使用可作为学****成绩排序的标准之一;可作为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团干部的重要指标;评选优秀大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介绍在校学****情况的依据之一。第十三条学生必须依时参加理论课和实验(见****课学****擅自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凡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缺交作业(包括****题或实验报告)的次数超过该门课程作业总数三分之一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试,应予以重修。二级学院(部)和教研室应在该课程考试前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凡旷缺一次实验课,扣除该门课程平时成绩30%,无故旷缺实验课三次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旷课学生按情节轻重依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十四条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经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缓考。批准缓考的学生应随补考学生一起考试,缓考不合格者,该门课程成绩按不合格记载,并记入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