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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精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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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精简版).doc

上传人:ielbcztwz24384 2016/3/28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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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精简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及建议近年来,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为补充国民教育经费的不足,国家加大了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国务院制定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了“积极发展, 大力支持, 加强管理, 正确引导”的方针, 民办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 全国目前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70000 多所,在校学生规模达 1416 万人。就在各类民办教育蓬勃发展的同时, 税收问题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么我市民办教育现状以及在税收征管方面又存在什么问题呢?一、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现状据统计, 我市目前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共有×× 所, 在校学生×× 万人。其中由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主要以举办学历教育和文化补习、学前教育、自考助学为目的的教育机构×× 所, 劳动部门批准的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为目的的教育机构×× 所。从我市地税部门统计的数字来看, 全市目前共有各类社会力量办班、办学×× 户,同教育部门掌握的数字相差×× 户, 其中,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有×× 户, 2016 年上半年累计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教育附加×× 万元。二、我市民办教育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源底数不易控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在申请设立时要向批准部门报送筹设报告、学校章程、资产证明、分配方案等有关材料以便详细掌握学校情况。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由物价部门进行批准。而地税部门作为一个税收征收管理部门, 对民办学校设立的各个环节均没有任何审批权限, 没有制约措施, 在没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情况下很难掌握详细底数和学校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具体信息。仅依靠有限的人力和时间通过加大检查力度, 效果并不理想。以我市为例:我市教育和劳动部门审批成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812 余户, 税务部门掌握的只有 187 户( 其中包括通过自身清理出的没有在教育部门备案的 74户) ,纳入正常管理的仅 92 户。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 教师全部是聘用的, 教学期限也不固定, 有的全天授课, 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 流动性大, 隐蔽性强,三证不全(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或根本没有,这类底数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二)由于政策差异和规定不明确造成征管难题一是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46 条规定: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没有对民办学校应享受那些具体的优惠进行解释。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发现, 无论是民办学校本身还是教育部门, 普遍认为民办教育同公办教育一样, 属于社会公益事业, 因此, 应对民办教育给予税收优惠, 换而言之, 就是认为民办教育可以不纳税;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 6 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