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支票2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票据教学要求:1、熟悉支票的概念及本票的用途。2、掌握汇票的作用,汇票有效的要素,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票据行为3、掌握票据的分类、(一)广义的票据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documentoftitle),即用来表明某人对不在其实际控制下的资金或物资所有权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券、仓单、提单、保险单、汇票、本票、支票等。(二)狭义的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约定自己或命令他人在一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书面凭证。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凭证。若约定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是本票;命令第三者付款的是汇票或支票。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就是指这种狭义的票据。(一)设权性(二)要式性(三)文义性(四)无因性(五)流通性----最基本特性(六)提示性(七)(一)汇兑功能(传统功能)(二)支付功能(基本功能)(三)信用功能(核心功能)(四),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消灭票据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票据法》第3条关于汇票的定义是:Abillofexchangeisanunconditionalorderinwriting,addressedbyonepersontoanother,signedbythepersongivingit,,要求他在即期或定期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执票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一)按出票人不同,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二)按是否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三)按付款日期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四)按承兑人的不同,汇票只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指远期的商业汇票)(五)按权利人记载方式不同,分为记名汇票、指示汇票和无记名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