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期货法律法规期货法律法规喻喻猛猛国国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期货交易管理条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办法董事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办法、监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办法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2期货公司管理办办法(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中国证券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3号《期货公司管理办办法》已经2007年3月28日中国证券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03次主席办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中国证券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林二○○七年四月九日3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条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动,加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极稳妥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制定本本办办法。第二条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本办办法。第三条条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务。4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四条条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的资产或者挪用客户保证金和其他资产,不得损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权益。第五条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机构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机构构实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自律管理。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机构构依法对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5第二章第二章设立设立、、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止止第六条条第六条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除应当符合合《《期货交易管理条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条例》》第十六条条规定第十六条条规定的条条件外的条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条件::(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员不少于不少于1515人人;;(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员不少于不少于33人人。。6第二章第二章设立设立、、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止止5第七条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持有5%以上股权权的股东%%%以上股权权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条件:(一)实收资本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者实收资本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三)包包括对期货公司的出资在内的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权投资不超过自身净资产;(四)没有较大数额的到到期未清偿债务务;(五)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六)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权机机关立案调查查或者采取强制制措施;(七)在近3年内作为金融机机构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制人,或者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权利、逃避股东义务务等不诚信行为;(八)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被采取证券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限届满已逾2年;没有被撤销证券券、期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从业人员资格,或者自被撤销之日起已逾2年;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九)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参股期货公司的情形。7第二章第二章设立设立、、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止止第八条条设立期货公司,持有100%股权权的股东除应当符合本本办办法第七条条规定的条条件外,净资本本应当不低净资本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于人民币10亿元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本或者类似指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亿元。第九条条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本办办法第七条条规定的条条件。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到100%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本办办法第八条条规定的条条件。8第二章第二章设立设立、、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变更与业务务终止止第十条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材料:(一)设立期货公司申请书;(二)公司章程草案;(三)经营计划;(四)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告;(五)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