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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炉砌筑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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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炉砌筑规范.doc

上传人:282975922 2020/7/29 文件大小: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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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炉砌筑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工业窑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包括工业炉砌筑的共同规定,以及所列各专业炉砌筑的特殊要求。。,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并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炉体骨架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经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证明书后,才可进行施工。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以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2隐藏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3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验收合格的证明;4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5可动炉子或炉子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6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7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新技术应经过试验和鉴定并制订专门规程后,才可推广使用。、劳动及环境保护,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Ⅰ)材料的验收、。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均应具有质量证明书。不定形火材料还应具有使用说明书。有时效性的材料应注明其有效期限。材料的牌号、级和砖号等是否符合标准、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在施工前均应按文件和外观检查或挑选,必要时应由试验室检验。注:1有可能变质或必须做二次检验的材料,应经过试验室检验,证明其质量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可使用。2利用拆炉回收的耐火砖时,应清除砖上的泥浆和炉渣。经检验合格后,可砌于工业炉的次要部位。,均应于耐火材料开始向现场运送前建成。,应按牌号、级、砖号和砌筑顺序放置,并作出标志。运输、装卸耐火制品时,应轻拿轻放。,耐火制品宜采用集装方式运输。,应预防受湿。硅砖、刚玉砖、镁质制品、炭素制品、含炭制品、隔热耐火砖、隔热制品等和用于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应存放在有盖的仓库内。(如镁质制品等),不得受潮。、结合剂和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必须分别保管在能防止潮湿和污脏的仓库内,并不得混淆。有防冻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冻措施。(Ⅱ),应同所用耐火制品的耐火度和化学成分相适应。泥浆的种类、牌号及其他性能指标,应根据炉子的温度和操作条件由设计选定。,应根据砌体类别通过试验确定泥浆的稠度和加水量,同时检查泥浆的砌筑性能(主要是粘接时间)是否能满足砌筑要求。.泥浆的粘接时间视耐火制品材质和外形尺寸的大小而定,宜为1~。。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别,。()砌体类别Ⅰ~Ⅱ320~380Ⅲ泥浆280~320Ⅳ260~280注:。,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耐火泥浆稠度试验方法》YB/T5121要求执行。测定泥浆的粘接时间,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耐火泥浆粘接时间试验方法》YB/T5121要求执行。,泥浆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规定砖缝厚度的30%。,应按规定的配合比加水和配料,应称量准确,搅拌均匀。不得在调制好的泥浆内任意加水或结合剂。-)的浓度不应大于300mg/L。CI调制掺有外加剂的泥浆时,搅拌水应经过化验,其***离子(搅拌水应采用洁净水。沿海地区,,不得混用搅拌机和泥浆槽等机具。、水玻璃或卤水的泥浆,不应在砌筑前过早调制。已初凝的泥浆不得使用。(Ⅰ),耐火砌体分为五类。各类砌体的砖缝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Ⅰ类砌体不大于1mm;3Ⅱ类砌体不大于2mm;4Ⅲ类砌体不大于3mm;5Ⅳ类砌体大于3mm。,一般工业炉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mm)不大于31底和墙22高温或有炉渣作用的底、墙拱和拱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