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阳台栏杆、空调护栏、空调百叶制作、安装合同甲方:湖南中柱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长沙市岳麓区旭日铁艺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陈述的内容,所约定的权利是双方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或损害对方合法利益,另一方都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合同条款如下: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安装:1、 工程名称:湘桥佳苑住宅小区(南区地块)2、 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黄鹤村3、 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所示,阳台锌钢栏杆、空调护栏锌钢栏杆、凸窗空调机百叶制作、安装。备注:1)、本合同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且须满足相关质监部门检测要求) 、材料二次搬运,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成品保护、总包配合、包安全、脚手架、利润、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量(延长米)计算。2)、本合同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得调整。4、 规格、安装要求:材料要求:锌钢栏杆、百叶按图示要求颜色、高度、厚度必须遵守强制性标准。制作要求:型材加工应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应有良好的清洁条件;有适用于加工型材的设备、机具,并满足精度要求;所用的量具要能达到测量相适应的精度,在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使用。生产厂间应配合发包人、监理机构、总包方质检人员的定期、不定期检查。所有构件在加工制作前,应对照建筑、结构施工图及现场实物进行核对,并对现有洞口进行精心测量,调整偏差,因承包人工作疏忽或失误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才能进行制作加工。加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成品 /半成品保护措施。不得使用未经试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未经认可的材料。加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观感质量良好,办理检验批验收。5、开、竣工日期: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二、 承包单价与结算方式1、阳台锌钢栏杆 元/米乘以实际延长米(高度1100mm)。2、空调护栏锌钢栏杆 元/米乘以实际延长米(高度600mm)。3、凸窗下空调机百叶 元/M2乘以实际面积。三、 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一) 甲方责任和权利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制作、安装费。2、 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3、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三方的工作。4、 甲方有权抽查乙方的加工和安装情况。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清除场外。7、 甲方应对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8、 甲方对乙方的加工、安装和现场施工管理等出现的问题,有权制止、要求整改、返工、停工等。9、 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负责验收,有权对安装不合格的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并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确认。(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1、乙方负责安装上墙后的成品保护, 如有变形、玷污、损坏等由乙方负责。2、 乙方负责对配件及辅料的验收,因乙方验收不严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 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3、 乙方应将加工、安装进度计划提交甲方。4、 乙方应接受甲方关于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