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法条释义第七十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法条原文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法条文义解释本条规定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履行困难时的中止履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债务人一般都能依据合同的约定准确的找到债权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是在有的情况下,债权人发生了变化,而合同对于这种变化的处理方法并没有进行约定,债权人也没有对这种变化及时通知债务人,此时债务人就有可能找不到债权人,就有可能不能正确履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就成为合同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债权人分立一般指法人分立,包括法人分立和分解。法人分立指法人分出一部分财产设立新法人,原法人不因分出财产而终止。法人分解是一个法人分成几个法人,原法人解体。债权人合并,是指法人的合并。法人合并包括法人合并和归并,法人合并是指几个法人合为一个法人,原法人均不存在。法人归并是指一个法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另一个法人,被并入的法人终止。变更住所,是指作为债权人的法人、其他组织变更其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作为债权人的自然人变更其经常居住地。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可能会导致履行地点、债权人主体发生变化,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将会导致债务人履行债务困难,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债务履行是给付有体物的,债务人也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有关提存的规定,在下面的相关条文中将会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