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集团建设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以及所属公司项目建设成本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各项成本费用,促进成本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作为集团内部成本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全额投资或投资控股或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出资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均应遵守本办法。其他投资项目参照执行。第二章基准价管理第三条集团建立项目建设基准价库,作为项目主要成本的参考指标,动态性地服务于项目的投资估算、目标成本、项目招标、工程变更、施工结算等过程。第四条基准价是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基于市场行情,结合集团项目建设成本历史经验数据,分地区、类型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成本分项制定的标杆性指标。第五条基准价库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定形式、类别及涵盖的内容,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下发作为各出资企业项目建设成本预测的参考。第六条基准价库将作为集团公司对项目建设成本进行审核的重要参考之一,出资企业在进行项目建设成本管控时,应充分参考基准价。第七条集团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基准价的例行审查,对偏差大的基准价及时进行修订。第三章目标成本管理第八条项目建设实行目标成本管理。目标成本管理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项目建设的投资目标,在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测定目标成本的基础上,对目标成本进行分解、控制、分析和考核管理,应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第九条目标成本根据项目定位与特性,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开发进度的不同阶段逐步调整和确定。原则上,每一个阶段的制订都是在上一阶段的指导下进行的。第十条项目立项时,出资企业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开发能力和面临的市场情况确定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各方面专业人士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进行立项调研和前期策划,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一条目标成本的确定分为可研阶段目标成本估算、方案设计阶段的目标成本概算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目标成本预算三个阶段。第十二条每一个阶段的目标成本均由各出资公司负责编制。目标成本的制订以项目的规划指标、建造标准以及各部门共同确定的各项指标为基础。编制各阶段目标成本时应与集团下发的基准价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偏差较大的分项成本作出说明。第十三条方案设计及相应的阶段性目标成本应报集团公司审批。方案通过后,以该阶段的目标成本为基础,指导下阶段的限额设计。第十四条號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目标成本。施工图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出资企业对《目标成本测算表》全面进行细化和修订,最终确定项目建设目标成本。第十五条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目标成本不得随意修订。如需要进行修订,应提交正式的目标成本修订书面报告至集团公司审批。第四章动态成本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建设目标成本确定后,各出资企业应从项目招标、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多个方面实行动态成本管理。第十七条项目建设招标应明确招标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可不招标的工程外,不得指定工程的承包单位,工程承建单位的选择必须严格按集团公司颁布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招标工作手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按《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咨询报告编制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发布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目标成本。超过项目建设目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