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障红十字志愿服务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屮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以下简称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稈》(以下简称章稈)有关规定,制定木办法。第二条红十字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红-I•字志愿者参与,完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行为。第三条在红I-字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参加红I-字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白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中国公民和海外人士,统称为红十字志愿者。不足18岁的青少年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应征得监护人同意。志愿服务时间毎年累计达到20小时的志愿者,经屮请即成为注册红十字志愿者。第四条红十字志愿服务纟R织是各级红卜字会组建和领导,由红十字志愿者组成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第五条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是指志愿者实践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场所。第六条各级红十字会应重点组建应急救援、健康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1-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海外服务等十个方瓯志愿服务队;鼓励在学校、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工作领域,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红I•字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组建其它领域和形式具有红V字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屮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由教育、卫生、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成,遵照《屮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职责》(附件一)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办事机构设在屮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部。第八条各级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可参照屮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和《屮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职责》制定。各级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红I•字会。第九条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建设要依托社会各类资源,在凸显红I•字特色的基础上,加大社会的参与面和覆盖面。第十条各级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志愿者发布信息,提供服务岗位,落实好相关的保障措施。提侣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志愿者,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下,组成相应领域的志愿服务队,独立H主地开展服务T作。第三章管理第十一条招募。组织招募红I-字志愿者,应当明确招募对象和任务,公布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数量和服务内容等,并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必要告知和说明。招募通知可通过媒体、网络和其他有效方式发布。第十二条登记注册。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做好志愿者的登记注册丁•作(附件二)。凡参与由团体单位组织或参加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即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团体单位应填写《屮国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统计表》(附件三)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并在所在地红十字会备案,为志愿者配发屮国红卜字志愿服务卡和服饰。个人屮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应填写《屮表》(附件四),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在所在地红十字会备案,经县级及以上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批准后,配发红十字志愿者证、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卡和服饰,即成为红-|•字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毎年累计达到20小时的红十字志愿者,应主动到所在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成为注册红十字志愿者。志愿者的统计工作,由备级红十字会组织负责。红十字志愿者因学习、丁作、生活等变化需要迁移、调动时,原驻地和迁入地红十字会要办理转出(入)手续。第十三条红I•字志愿者的权利。(一) 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二) 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三) 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四) 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岀意见和建议;(五) 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六) 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十四条红I-字志愿者的义务。(一) 遵守屮国的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二) 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三)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H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四) 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屮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H觉维护服务对彖的合法权益;(五)正确使用红I-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证;(六)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徳的行为;第十五条红十字志愿服务经费。(一) 申请政府的财政支持;(二) 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三) 红十字志愿服务对象的资助;(四) 红十字志愿者的资助;(五) 其他合法收入。红十字志愿服务经费的筹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