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两委会开会会议记录***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级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一、参加的对象1、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2、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党支部、村民委会班子成员参加,并邀请驻村干部列席会议。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方可举行。二、议事的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村务可随时召开。三、议事的范围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2、通报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3、通报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4、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5、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村民关注的经济发展、文化、财务管理、工程实施、公益事业等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情况。6、研究决定当前任务和措施。7、其他需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四、议事的要求1、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决议方为有效。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2、凡是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的日常工作,先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再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自治的重大事项,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扣,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3、村两委联席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经村党支部研究后形成议题,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形成正式。五、决策的执行1、对研究的事项,与会人员应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对争议比较大问题,可暂缓决议,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待下次会议研究讨论。2、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共同签署意见,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共同盖章。3、村两委联席会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决策,并按照各自的职能组织实施,凡经联席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任何人都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4、村两委联席会议纪录应做到详实、完整、并妥善保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