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代理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人):地址:电话:乙方(被委托人):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158号潇湘国际1215电话:0735-2838887公司账户:户名: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账户:4305017940360000004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相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服务费用服务项目序号服务项目代理费(元/个)官费(元/个)数量总额(元)1发明专利申请4000560145602实用新型申请**********合计(大写):壹万伍仟捌佰壹拾圆15810乙方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专利申请费用:规费(规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规费未注明项目以国家专利局官方网站公布为准,甲方提供减免证明,乙方协助办理规费减免):3450元(实质审查费2500元+初审与印刷费950元),符合条件减免后56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符合条件减免后75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符合条件减免后75元。2•代理费(不含规费):发明专利:4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18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800元/项。所述代理费包含至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通知书、 驳回通知书或视为撤回通知书期间的费用,但不包含需缴纳的规费。甲方在支付合同中所包含的金额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发票,包含规费发票和乙方开具的代理费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专利申请相关费用至乙方账户,如遇乙方账户调整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理解申请专利存在可能经专利局审查后不被授权的风险, 如果本专利申请因此不能授权,所交代理费和官费不予退回。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询问乙方为甲方办理服务事项的工作进程。甲方应当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提供完整、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给乙方,并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事务,乙方应当完成文件的撰写、递交、答复审查以及授权证书的邮寄工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甲方的全部专利款项(代理费+规费)后,立即启动专利事务的服务工作。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申请专利的全部专利款项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乙方认为需要甲方提交补充资料和技术信息,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提交补充资料和技术信息,若因甲方提交补充资料和技术信息迟延而导致乙方不能在1个月之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乙方不承担迟延责任。如果题述代理事务内容复杂,为保证题述代理事务的质量,可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上述时限的基础上延长 15个工作日。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后,应及时交甲方确认。甲、乙双方认为应该进行修改的,应共同探讨并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向专利局提交题述代理事务有关文件过程中,须经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提供专利服务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特殊资质要求的,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第三方完成相关服务事务。除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外,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