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扬江院[2011]27号关于印发《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系(部)、处(室):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提高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质量,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印发《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附件: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一年四月一日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教学改革、创新发展思路,深化教学研究、提升办学实力,鼓励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并切实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改革研究,应以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并应围绕师资队伍与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与特色专业建设、课程教学目标与课程教学设计、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与教材、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教学资源库开发与利用、实训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选题开展研究。第三条教务处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成果推广及经费划拨等工作。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四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应为学院的在编在岗人员,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项目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并自觉恪守“前项未结、后项不立”的申报原则。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主持人,必须承担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且能按期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其中可聘请相关企业管理或技术人员参与研究,以充分反映教学改革研究的校企合作特色。1、一般项目的申报条件一般项目,是指以学院编制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为依据,项目申请人按其专业特长与研究领域确定选题,且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的项目。一般项目的申报条件:(1)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具有整体的研究方案和明确的预期成果。(2)研究内容符合高职教育理念,预期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付诸实践。(3)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相应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与写作能力。2、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重点项目,是指以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为依据,以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且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1)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具有整体的研究方案和明确的预期成果。(2)研究内容符合高职教育理念,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在较大范围内可以付诸实践或推广应用。(3)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应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与组织能力。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周期从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一般项目为1年,重点项目为2年。第五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程序1、根据学院教学改革的需要,在广泛征集建议课题的基础上,由教务处提出本年度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2、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并由所在系(部)审查后集中报送教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