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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一万多个馒头与5亿国家赔偿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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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申请国家赔偿【一万多个馒头与5亿国家赔偿申请】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实:公安局开设公司,公司负责人和儿女亲家签订协议,亲家出钱,公司放贷。合作成功,公司收2%的“咨询费”,收不回钱的,公安负责出面讨债。济南商人刁继龙,因一笔700万元的借款卷入其中,继而被逼还债、遭到逮捕,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洗清罪名时,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2625天。这是济南市看守所已知羁押时间最长的,看守所的馒头每人每天只有4个,光是馒头,刁继龙就吃了一万多个。恢复自由后身无分文的刁继龙开始向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讨说法。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给其国家赔偿100余万元。因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其随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济南中院赔偿超过5亿元。被抓前,刁继龙正在开发“凤还阁院”房地产项目。恢复自由时,项目早已归属他人。刘万永/摄作者|刘万永蒙冤羁押七年零两个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给其国家赔偿100余万元。因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山东济南商人刁继龙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济南中院赔偿超过5亿元。2018年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报道《一笔借款,七年蒙冤》,披露了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开设公司,负责公司管理的民警并与亲家签订协议,合作放贷、收钱一事。2011年7月6日,济南商人刁继龙,因借款700万元,被历下分局拘留并被要求偿还借款。历下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报请批捕刁继龙后,同年8月13日,历下区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当天,历下分局对刁继龙作出释放通知书,但随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将其刑拘。2012年10月15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中院提起公诉,指控刁继龙犯合同诈骗罪。2013年11月7日,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其无期徒刑。认定刁继龙在未取得任何土地开发手续,不具备房地产开发条件的情况下,公开向社会出售实际并不存在的“凤还阁院”楼盘,骗取94名被害人购房款2900多万元。一审宣判后,刁继龙与其他两名被告提起上诉。2014年12月24日,山东省高院裁定,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6年2月1日,济南中院再次判处刁继龙无期徒刑。经过山东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18年9月5日,济南中院裁定准许济南市检察院撤诉。至此,刁继龙已被关押2625天。刁随后向济南中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济南中院2018年12月5日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为赔偿请求人刁继龙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驳回其他赔偿请求。刁继龙不服,向山东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刁继龙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表示,漫长的刑事诉讼程序不仅侵犯了赔偿申请人的人身自由权,更严重的是对赔偿请求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影响,济南中院仅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确定精神抚慰金显然过低,难以抚慰受到多年牢狱之冤的赔偿请求人。同时,赔偿请求人被羁押前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系山东楷康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七年的羁押给赔偿请求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利益损失,其大量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造成包括车辆在内的财产贬值损失、公司营业预期收益损失、为第三人张华所还款项等。刁继龙的具体赔偿要求包括:;,包括被査封、扣押、,;。此外还包括,请求济南中院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山东省高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1月9日,山东省高院正式受理了刁继龙的国家赔偿申请。此前报道:《一笔借款,七年蒙冤》听起来匪夷所思,然而却是事实:公安局开设公司,公司负责人和儿女亲家签订协议,亲家出钱,公司放贷。合作成功,公司收2%的“咨询费”,收不回钱的,公安负责出面讨债。济南商人刁继龙,因一笔借款卷入其中,继而被逼还债、遭到逮捕,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洗清罪名时,他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7年零两个月。“判了那么重的罪,能活着出来,很多人都觉得是个奇迹。”刁继龙说。借款2009年4月,山东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注册地为济南市历下区。时年40岁的刁继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09年8月4日,楷康公司与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签订《奥体西苑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开发协议显示,双方共同开发济南市经十东路南侧B地块1号地块项目,燕山公司具有开发资格,负责办理土地手续,楷康公司负责运营,双方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公开显示,济南原来实行特有的“唯一熟化人”政策。即在开发某个地块之前,通常都是老城区的旧改、棚改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愿意出资熟化土地(即拆迁为净地)并开发建设的企业。如果房企在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