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备货备货是指进出口企业根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向生产加工及仓储部门或国内工厂下达联系单或购销合同,并对货物进行清点、加工整理、刷制运输标志等项工作。备货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一下问题:(1)货物的质量问题(2)货物的数量问题(3)货物的包装问题(4))报验报检是指办理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行为。我国规定凡属国家规定法定检验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货完毕后,应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不得出口。报检出口报检一般需要企业准备以下材料:)催证催证指出口企业督促买方尽快开立信用证,并通过开证行、议讨行送抵出口商。催证一般下列几种情况下,需催证:(1)合同内规定的装运期较长,或合同规定进口商应在装运期前一定时间开出信用证,则出口商应在通知买方预计装运期时,同时催请对方开立信用证。(2)进口商没有在合同规定期的限内开出信用证,出口商可根据合同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或取消合同,或催促开证。(3)出口商已提早将货备妥,可以提前装运,则可与进口商进行商议,请对方提前开立信用证。(4)若进口商信誉不佳,故意拖延开证,或因资金等问题无法开证,则出口商可催促对方开证。(5)合同签约日期和履约日期相隔较远,出口商应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之前,提醒对方及时开证。落实信用证2)审证审证即对进口商开立过来的信用证进行审核的行为。信用证的审核,一般依据进出口买卖合同和《UCP600》的规定和要求。审证的基本原则,是要求信用证条款与合同的规定相一致,除非事先征得出口企业的同意,否则不得任意增减或修改已签订的条款内容。审证在我国,一般由银行和出口企业共同承担审证工作。(1)银行审证银行对信用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要审核信用证的开证国家是否与我国有往来关系,信用证的内容是否符合我国的方针政策,是否有歧视性内容。②银行要对信用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③银行要对开证行的资信进行审核。(2)出口企业审证①审核信用证是否是不可撤销信用证。②审核信用证中的开证申请人、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完整、正确。③审核信用证中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唛头等的规定是否与合同保持一致。④审核信用证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⑤对信用证中的装运期、有效期、交单期和到期地点的审核。⑥审核信用证中的运输条款,重点对起运地、目的地、运输工具或承运人、转运及分批装运等项目的进行检查。⑦审核信用证中保险险别、保险加成等保险条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相一致。⑧对信用证中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份数及填写格式等的审核。⑨对其他特殊条款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