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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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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doc

上传人:sssmppp 2020/8/14 文件大小: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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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城居保函[20**]5号)要求,我们成立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为主要负责领导,农保中心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为主要成员,在8月30日前对我县城乡居保个人账户情况予以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截至2016年8月,全县共有162533人参保,养老金领取人数已达万人。城乡居保工作启动后,县农保中心在新农保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建立了业务经办、财务管理、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了参保人员通过银行代扣缴纳保费的流程,运行了省统一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为每一位参保缴费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实现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分开记账,形成了定期向财政申报补贴资金的规范流程,做到科学、精确管理新农保个人账户。二、自查情况(—)建账情况。县农保中心按照制度规范,运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为所有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建账率达到100%,已有135529人按规定缴纳了城乡居保保费(其中16-59岁中青年103501人,补缴、经交享受待遇人员32028人),缴费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每一位参保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到龄人员的个人账户支出信息也都完整齐全。(二)记账情况。我县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保费后,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中在建立个人账户时会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按规定标准分类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录包括个人信历年缴费记录、政府历年补贴等都完整齐全,无缺记、漏记、错记情况;在收到银行代扣成功保费记录或个人信息需变更的申请后,及时变更个人账户记录;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进行待遇核算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人员按规定结算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并对个人账户进行封存;目前未办理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业务,有相关的处理办法和业务流程;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年内单利,逐年复利,每年12月31日正常结息,对当年度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算,准确计算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利息。(三)对账查询情况。县农保中心建立了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每月银行代扣保费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县农保中心的财务会计与金融机构、财政部门进行对账,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收入、支出分项记录保存,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情况提出异议的,按照申报变更流程可以得到及时的受理、核实和更正,更改后信息即时进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系统建立所有业务经办日志,可以查询变更处理前的记录,经核实不符合变更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村新农保协理员告知参保人员。(四)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情况。我县所有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实行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分账管理,按照城乡居保政策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在现有业务、财务制度下任何机构、人员无权挪用或提前支出个人账户储存额;市、县财政按照县农保中心业务经办情况及时补贴相关资金,参保人员缴费额到帐后,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即建立应到帐缴费补贴的到帐记录,并开始计息,如因市、县财政补贴未及时到位产生的利息差由市、县财政承担。(五)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城乡居保工作启动时即建立了业务经办、财务管理、数据管理等制度,运行了省统一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进行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