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商标权
第一节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
(一)商标的定义
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为了使人们识别其商品,以区别于其他人所生产或销售的同种或同类的商品而使用的一种特定商业标志。商标通常由文字或图形或两者的组合所组成。商标除用于商品外,还用于服务。服务业使用的商标称为服务商标或服务标记。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应运而生,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份,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
(二)商标与其他商业标志的区别
(1)从使用对象和功能来看,商标是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厂商名称是识别企业的名称。
(2)从数量上看,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厂商名称,却可以同时拥有和使用多个商标以表示不同的商品或服务。
(3)从时间上看,厂商名称没有法定的时间限制,而商标是有法定保护期限的。
(4)从地域性来看,在一国范围内,经注册受保护的厂商名称优势不能排除距离较远的另一个地区的企业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厂商名称,而商标的权力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从转让方式上看,由于厂商名称和企业有着紧密地联系,所以转让时必须与企业一起转让,而对商标来说,除少数国家外,一般都规定可以单独转让。
商标与商品名称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的区别之处在于,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独立使用。商标是专用的、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
商标与商品装潢区别为: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为了区分自己和他人的商品而在商品上使用的标记,而商品装潢设计则是在商品包装上用以介绍、美化产品的艺术设计和装饰;
商标可以受到《商标法》保护,取得商标专用权,而商品装潢设计则不受《商标法》保护,在有些国家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外观设计权的保护;
商标的文字图形一经推出很少改变,尤其在注册核准之后,就不能随意改变,而商品装潢设计则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的变化而随时改变。
商标与外观设计虽然都是工业产权,但两者存在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性质不同。商标只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外观设计是商品存在的形势;
二是两者的使用目的和作用不同。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企业(或个人)的产品或服务的,是识别的标志,而外观设计则是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审美方面的要求而创作的设计,是为了使商品对消费者更具有吸引力;
三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遵循《商标法》进行保护的,而外观设计一般采用单独立法或《专利法》获《版权法》加以保护。
商标和域名的区别表现在:
第一,识别目的不同。商标的目的是区别不同企业(或个人)的产品或服务,而域名则是用来区别不同的网络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独占的程度不同。在同一商标注册制度下,不同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可以由不同的所有人所有,而在国际互联网上,域名必须是独一无二的。
第三,构成方式不同。域名的唯一性就其整体而言,只要其中的顶级域名或二级域名不同,其二级或三级域名可以相同。这种现象与目前各个域名注册机构之间还未实现交叉审查直接相关。
二、商标的种类
(一)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
。文字商标是指以各种语言文字、字母、数字组成,不含图形成分的商标。
。图形商标是由平面或立体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三维标志商标又称立体商标,是以占据一定空间的立体实物,如产品的造型、产品的实体包装物等组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它要求商标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要协调一致。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商标,如:全息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
(二)按照商标的使用者分类
。是商品的生产者、制造者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
。销售商标是商品的经营者、销售者在自己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
(三)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分类
。商品商标是指指定使用在商品上标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商品商标是狭义的商标,它是商标的本来涵义,是指一般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用于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项目上的,用以区分服务的提供者的商标。
(四)按照商标的所有人分类
(Collective Trademark)。
(Certification Trademark)。
(五)按照商标是否注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