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林二级资质要求1・企业名称要求申报企业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体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专业性,企业名称中须有“园林、绿化、景观、花木、园艺、生态、风景园林”等字样,企业经营范围中须有主营为"园林绿化施工讶目关的内容。2•技术人员专业要求(1) 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2) 园林专业(仅限于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专业。(3) 给排水、电气工程师职称证或学历证上的专业必须对应为给排水、电气专业。3、专业资格认定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他情况则按下列原则认定:(1) 中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注要求专业一致,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2)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副歌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3) 申报人员职称证书未标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4) 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就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明年以上),按照其结业证书专业认定。(5) 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4、 相关证书和职称要求(1) 高级职称:必须是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原人事劳动主管部门)、中央个委一级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有企业(名单可在中央国资委网上查询)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各级(不含)以上城市或非公组织、乡镇企业等其他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证明。评审部门同事需具有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2) 中级职称:必须是地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人事局)、中央各部委评审、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有企业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省级下放到部分扩权相(市、区)进行考核评定的,需提供升级授权委托的文件。地级非公组织、乡镇企业等其他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需具有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经济系列自1994年1月1日起,中级及中级一下职称证书需参加全国统考后取得,评审取得的不予认可。(3) 初级职称:工程类专业须是县级(含)以上的人力资源额社会保障部门或原人事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4) 申报人员中所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均需提供履历表。(5) 申报人员中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如在进入该申报企业之前其救治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则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并提供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其办公电话。(6) 专业技术工人:必须是县级(含)以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它授权部门考核核发的证书,证书统一印制有“中华人名共和国执业资格证”。原各区、县劳动局撤销前核发的技术岗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