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导读:财政部发布通知,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决定组织开展 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于 20XX年1月一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资产清查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财政部同时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法自 20XX年3月1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虽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虽、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县财政局: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XX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于20XX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 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二) 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 20XX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 )。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 ;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 ;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