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今日说法合同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22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今日说法合同法.docx

上传人:我是开始 2020/8/22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今日说法合同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今日说法合同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篇一:今日说法起草租赁合同作业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订在一起。一旦发现作业完全雷同,两份均作废,成绩0分。起草租赁合同基本信息一、 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二、 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出租方:王某,1989年3月1日生,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路336号304房。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承租方:李某,1989年3月1日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223号。身份证号码:987654321三、租赁房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岑村路 336号304房,总面积为89平方,装修设施良好。屋内有空调海尔牌1P1台;热水器1个;米大床一张,衣柜1个,桌子5张。四、 租金:每个月3000元,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五、水电费、有线电视费、费(30元/月)以实际使用为准,由承租方予以支付。六、 首次支付两个月租金的押金。作业要求:、根据上述基本信息,起草一份租赁合同二、 注意查询《合同法》中有关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三、 可以在上参考和下载他人起草好的租赁合同等三、 作业周期完成时间:2周(从五一算起);双面打印四、 作业每份写上姓名、学号、班级,专业。篇二:今日说法起草劳动合同作业 (20XX第二学期)一、 双方基本信息:1、 王某,1980年3月1日生,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路336号304房。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专业市场营销。2、 华鸿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标广场B栋5013房。二、 合同内容应包含信息1、 合同期限为5年,有试用期约定。2、 工作内容: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市场拓展。3、基本工资为3500元/月,另每月有误餐补贴100元/月,交通补贴200元/月,奖金以销售额为基础提成:每月销售额达到2万元的,按照销售额提20%4、 工作地点:广州,但是公司会根据实际需要调动到中山、佛山、深圳地区开展工作。作业要求:、根据上述基本信息,起草一份劳动合同二、 站在用人单位角度起草(如工作地点,比如工作时间、试用期法律规定)三、 不要直接下载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合同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可以在上参考和下载他人起草好的劳动合同四、 作业周期完成时间:2周(从五一算起);双面打印五、 作业每份写上姓名、学号、班级,专业。篇三::男子与一离异女子同居多年,共同出资修建一栋楼房为由,分手后主张分割房产。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陈栋要求分割房产的诉讼请求。原告陈栋诉称,被告梁元离婚后,与原告经常交往,两人于20XX年8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0XX年9月,两人共同出资修建一栋五层高的楼房居住生活。 20XX年4月,被告梁元因各种原因向原告提出分手, 将原告赶出家门。原告多次要求对同居期间共同建造的房产进行分割,但均没有结果。为此,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对双方同居期间共建的房产进行分割,判决被告支付房产价值的一半给原告,房产归被告所有。法院受理后,被告梁兀辩称,原告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被告之间根本不存在同居关系,讼争房屋是被告的个人房产,即使原告出于朋友关系对被告有过帮助,但不能据此认定房产为原告和被告共有。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争辩尤为激烈。经庭审调查,法院还查明,被告梁元离婚后,经人介绍于20XX年8月11日在都安县安阳镇镇南社区购置一宗宅基地建房,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上述证件登记的权利人均为梁元独有。案例分析:原告陈栋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确定同居关系是进行析产的前提条件,原告陈栋称原、被告之间存在同居关系,但其提供的证人书面证言材料,因部分证人与原告系亲属关系,部分证人不是被告居住地的邻居,且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接受质询,故原告提供的证据证明力小;而被告梁元对原告陈栋提供的证据不予认可,并提供了相反证据予以反驳。因此,原告陈栋主张原、被告之间存在多年同居关系、共同出资建房的证据不足,不予采信。根据现有证据,被告提供的证据证明力高于原告,原告请求对涉案房屋产进行分割,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所以不能同意。【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