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简析中国海洋权益保护路径探索
论文摘要当前,海洋权益保护是各沿海国家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以海洋保护和发展为基本内容,涉及一国国防、经济、司法、环境保护等多方面重大利益的复杂命题。中国作为一个沿海国家,拥有广阔的海洋环境和丰富的海洋资源,保护和发展海洋权益是现代中国发展的一项重要议程。而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海洋纠纷频发,中国海洋权益保护仍不容乐观。本文旨在分析当前中国海洋权益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保护现状及其法理依据,在此基础上展开对中国海洋权益保护路径的深入探讨,并提出具体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相关方面的具体对策,以探寻一条促进海洋强国发展的最优路径,推进中国海洋权益保护系统性工程的有效实施。
论文关键词海洋权益中国海洋权益保护路径探讨
一、中国海洋权益保护现状
作为我国第一部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的国内海洋立法,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首次在国家法律文件中正式使用
“海洋权益”的概念。海洋权益,一般是指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即国家对所管辖海域享有的权利和基于权利派生的利益,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采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权以及国家安全权益和海上交通权益等等。准确表述海洋权益的概念是认识和探索我国海洋权益保障的第一步。当有国内学者提出这一概念中“权利”和“利益”两词恐存在同义反复,可以“权利”或“利益”单独使用来定义海洋权益,笔者认为我们很有必要对海洋权益概念中涉及的这两个关键词加以甄别,以提升对海洋权益内涵的准确认识。从法理意义上,权利和利益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权利的实质是一种正当性,是抽象的法律存在,而利益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是权利的对象物,权利是对利益的状态属性的反映,预示着利益的不可侵犯性。完整意义上的海洋权益的概念应当包含国家对所管辖海域享有的权利和基于权利所享有的利益两层要义。
海洋对现代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海洋不仅是重要的后备资源基地,海上武装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力量,海上运输几乎是现代产业和世界性市场的生命线,同时海洋还是发展自然科学的实验场。就中国国情而言,海洋权益的充分实现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出路,是我国经济腾飞国力强盛的必由之路,涉及重要的国家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为加强海洋权益保护,我国签署并批准加入了《联合国海洋公约》,相继出台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1年《中华人名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海洋治理相关方面的其他法律法规等,为中国海洋权益保护提供国际法和国内法依据。然而近年来,中国周边海洋权益纠纷日益激化,新华社等官方媒体更是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东海与南海主权是中国核心利益的说法,这也说明了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积极探索我国海洋权益保护的出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是个沿海国家,拥有18000公里的海岸线,从北至南拥有四大海域,海区总面积为473万平方公里,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6961个,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我国管辖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海域面积有将近300万平方公里(其中渤海8万平方公里、黄海25万平方公里、东海54万平方公里、南海21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我国陆地面积的1/3。四大海域中除渤海外都与邻国存在海岛主权归属、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划线争议。其中,东海钓鱼岛及大陆架划线争议和南海主权争议是其中最突出的两个问题。
一般认为,东海问题包括岛屿归属争议、海域划界争议、资源开发争议和海上执法争议。其核心是中日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俗称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争议。2012年9月,日本政府断然“国有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此举更是进一步提升了中日钓鱼岛争端的风险与烈度,增加了中日解决钓鱼岛问题的难度。
南海问题主要包括南沙岛礁领土争议及海域划界争议。南海问题的显现和升级有多种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区域制度的实施及其缺陷的因素,还涉及域外大国关注的所谓航行自由及安全方面的“利益”。至今南海近150万平方公里海域被多国非法侵占,在南沙群岛,越南侵占了28个岛屿,菲律宾侵占8个,马来西亚侵占4个,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其中包括中岛。因此,南海问题十分复杂,解决也相当困难。
二、保护中国海洋权益路径探讨
海洋权益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命题,涉及国防、经济、司法、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因此实施中国海洋权益保护也必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与之配套的国家战略设计。整体来说,中国是一个大陆型国家,中国海上利益的拓展必然会呈现出一条海洋权益自然延展的道路:从大陆型国家到区域性海洋大国,进而发展成为世界性海洋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