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培训材料
主要内容
一、外汇局IC卡管理情况及一些问题解答
二、出口收汇系统业务操作
三、进口付汇系统业务操作
四、其他外汇业务介绍
一、外汇局对IC卡管理情况及一些问题解答
1、新成立进出口企业在开展进出口业务前需办理哪些手续。
一是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手续,二是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手续统一在南宁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则需到注册所在地的外汇局办理。
※新成立的进出口企业应该凭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6、《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一般包括核销员情况登记表及企业情况登记表。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只有在办妥以上两项手续后,企业才能到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开展出口业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有效期为30天,如企业在领到登记表后30天内未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视为过期无效,需要商务部门重新办理。如有企业只办理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手续而未到当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要尽快到当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避免对企业的正常进出口业务造成影响。
2、外汇局对企业IC卡的办理有哪些要求。
企业操作员IC卡持卡人的姓名需与办理核销业务人员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单位授权证明、介绍信或更换操作员IC卡。
企业在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认证时,要办理两种IC卡,一种是法人IC卡,另一种是操作员IC卡。法人IC卡的持卡人一般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只能办理一张,外汇局对此无特别要求;而操作员IC卡出口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办理,可以办理一张,也可以办理几张,但是,操作员IC卡的持卡人姓名要求需与办理核销业务的人员姓名一致。也就是说,到外汇局办理核销业务的人员自身必须要办理一张操作员IC卡。
原来外汇局对企业操作员IC卡持卡人一直要求是本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员(也就是核销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由于外汇局于2004年6月开始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员管理,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不要求由经资格认定或核准的固定人员来办理,但外汇局对企业来办理核销业务的人员仍需核实身份。
在领用核销单时,要求操作员IC卡持卡人需与领单人员必须一致,持卡人是谁,就应由谁来领单,如果持卡人临时有事不能到外汇局领单,可由本单位的其他人员凭单位授权证明或介绍信代替领单,如果企业更换领单人员,就需同时更换操作员IC卡,保持操作员IC卡持卡人的姓名与领单人员的姓名一致。
3、企业操作员IC卡的有效期问题。
外汇局对企业的法人IC卡不设有效期,为长期有效,操作员IC卡则不同,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目前企业在办理新的操作员IC卡时,外汇局一般设置的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