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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在机动车保险中的应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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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在机动车保险中的应用.doc

上传人:木易东 2020/8/23 文件大小: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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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随着加入世贸协议的签订日趋临近,外资保险公司的即将和正在大量进入,我国的保险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国外的车辆保险费率细化、自由化的程度高,而我国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实行统一的条款和定价。随着外资公司的进入和新的车险经营管理技术的引进,这一模式将会被打破,取而代之的将是基于保险公司自身所承担风险的大小来确定保险产品的价格。这就需要由精算人才来对机动车辆保险的经验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确定、设计符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定价和条款,并使得保险公司对产品的定价与其所承担的风险一致,进而使国内保险公司提前做好准备,与外资公司展开市场竞争并立于不败之地。本文作者基于国内目前市场的现状,拟利用精算对机动车辆保险的保费厘定做些相应的研究,同时希望国内的专家、学者加强对车辆保险定价方面的研究,以帮助民族保险与外资保险竞争。一、目前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定价的模型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的定价=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保费,其中基本保险费、费率、固定保费都根据固定的费率表确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经向保险监管部门报批后,可以根据情况上下浮动30%,但一经确定不能更改。对于附加险,一般是按基本险保费的百分比收取保费。在国外或台湾等国家、地区,制定费率时,往往考虑影响它的各个因素,如车辆自身的状况、所处地理及气候等环境因素、监管与市场要求,以及驾驶人员的状况等,其制订的费率表是非常细分的定价册。两者相比,目前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仅从车的角度而未涉及人的因素来考虑车险定价,显然这样的定价不够合理,存在弊端,即价格不能真实反映风险,对一些投保人有利,对另一些投保人不利,同时保险公司也不能利用价格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市场机制难以真正形成。随着市场的开放,竞争的日趋激烈,需要重新设计定价模型以合理定价。二、对机动车辆保险定价模型的探索(一)为使机动车辆保险的定价在业务实际工作中易于操作,根据目前国内车辆保险的数据信息的现状,提出以下定价模型: ,将各险种的保障内容,综合视为一个损失金额(用随机变量X表示某一车辆在一年中某次车损金额); 。所以某一车辆在一年中车损险的赔付金额可表示为S=Xl十…十XN (二)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发生率的模型精算师在厘定保费过程需要考虑的两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保险的索赔次数和索赔金额。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发生率的概念模型:所谓的个体保单的索赔次数模型是指在一特定保险时期内,此保单发生n次(n=l,2,3…)的索赔概率Pn(n=l,2,3…),而所谓的保单组合的索赔次数模型是指在一特定时期内发生索赔K次的保单,也可理解为此保单组中随机抽取一份保险单在特定时期内发生K次索赔的概率PK。由此引入两个考虑索赔次数常用的分布函数概念,即分别为泊哇松(POISSON)分布、负二项分布模型进行分析。得出,泊哇松分布具有如下性质:独立的保单发生次数分布为泊哇松分布,则可认为这组保单总的发生次数仍为泊哇松分布,而且发生次数的参数为各保单发生次数的加和。泊哇松分布的期望均值与方差一致。泊哇松分布的索赔发生是完全随机的,与时间起点无关,这一点在机动车辆保险中是基本成立的;对于足够短的时间内,只能发生一次索赔是近似成立的,当发生车辆相撞时,我们把它当作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