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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各项卫生保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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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各项卫生保健制度.doc

上传人:0640105 2020/8/28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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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精品文档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伙委会,伙委会由后勤园长、会计、保健医生、教师代表、厨师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商讨幼儿伙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断改进,提高膳食质量。二、保健老师及炊事人员每周制定幼儿带量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每月做一次营养计算并分析。三、伙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开支情况。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严格分清幼儿与职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明。四、炊事人员认真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一切炊具、餐具餐餐消毒。五、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如蔬菜要先洗后切等)六、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准备好幼儿的饭菜及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七、保教人员注意做好餐前餐后管理工作,进餐前后不处理幼儿发生的问题,保证幼儿吃好,饭后要散步。不许侵占幼儿伙食。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20~30分钟,保证幼儿吃饱每餐饭。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一、儿童入园儿童入园儿童入园儿童入园(所所所所)健康检查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健康检查制度:1、儿童入园(所)前必须先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由体检单位按规定填写健康检查表。2、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2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并持有预防接种证及儿童健康记录者可入园(所)。3、在园(所)儿童,凡需持园或离开园(所)2个月以上者,返园(所)时必须重新体检,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要进行检疫;无接触者要观察2周,经体检证实健康者方可回班。二、儿童定期体检制度儿童定期体检制度儿童定期体检制度儿童定期体检制度:1、一岁以内小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至三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测后做好记录并进行前后对比,做出评价。2、体检项目按“吉林省制定的<儿童保健手册>”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认真填写,不留空项。3、在体检中发现营养不良,贫血、佝偻病等应转入体弱儿专案管理。4、体检中发现的缺点(沙眼、龋齿、视力异常等)应进行登记,及时予以矫治。三、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1、日托儿童应于晨间和午睡后做简单检查,全托儿童还应增加夜间检查。2、检查内容: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态、面色、咽部、皮肤有无皮疹。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卫生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对在园儿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检查出的异常情况由检查者负责做好登记。四、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2、体检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由体检单位按规定填写健康检查表。3、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体检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4、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病、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疾者不得从事保健工作、炊事工作。5、在工作中发现患有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婴幼儿童身心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调离,待病愈后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病名潜伏期患者隔离日期接触者检疫日期麻疹10天6天8天无合并症者疹后5天21天水痘13-17天11天24天热退后24小时最后一个病人发病后3天流行性感冒1-2天数小时4天皮疹全部干燥结痂21天流行性腮腺炎18天14天21天腮肿消失为止21天病毒性肝炎甲型14-42天自发病起不得少于40天,慢性迁延性肝炎活动期要隔离42天病毒性肝炎乙型90天21-180天肝功正常90天流行性乙型脑炎14天4天21天隔离到体温正常为止不检疫脑髓灰质炎5-14天3天35天自发病起不得少于40天21天细菌性痢疾1-2天数小时7天症状消失,大便培养2次阴性后解除隔离,带菌者要隔离7天百日咳7-10天2天21天发病起隔离40天,自痉咳日起30天21天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4天1天7天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病日起计算不得少于7天7天猩红热3-7天1天12天自发病起隔离2周或症状消失后1周,咽部培养阴性12天。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1、按规定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况时,采取及时上报和信息采集措施。、加强对幼儿日常晨检、午检保健资料的登记及统计。3、认真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建立卫生保健登记、统计档案,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与统计。4、园长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