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张村镇初级中学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得要求,、适用范围及要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得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得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得工作原则。二、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焦志刚副组长:朱建华食品安全管理员:杨群保 李正军 赵 强成 员:全体班主任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第一条 学校校长焦志刚为食堂安全工作得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堂副校长朱建华为直接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 ,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主管食堂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得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第二条 主管食堂人员在学校领导得领导下 ,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行政、各班班主任为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得落实,履行监督检查得职能。第三条 学校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得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得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得发生 ,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第四条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得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得可疑食物,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 :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得培训。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她食源性疾患事件,学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得,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得法律责任。第八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追究校长得责任:、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主管副校长得责任 :1、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得;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得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得;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 有失职行为得;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