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调动制度 1. 目的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求,规范公司员工人事调动的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内容 调动资格审核 调动种类的划分 调动审批及手续办理 调动管理 3. 调动资格 新员工入司满两年方可调动; 新上生产线因生产需要可进行人员调整, 仅限每人一次且试用期不得调动; 员工因个人原因而不能胜任现有岗位者给予解聘或降职处理。 4. 种类界定 按调动主体可分为:员工主动调动与被动调动; 按调动范围可分为:部门内部调动与部门间调动; 按调动性质可分为:晋升、解聘、平级调动与降职调动。 5. 审批手续 员工有申请主动调动的权利但必须服从公司调动。 主动调动(一般为晋升与平级调动): 部门向综合部报送主管领导批准的《员工招聘计划审批表》; 根据所缺岗位, 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要求调动的书面申请并注明理由。 员工所在部门、竞岗岗位所在部门、综合部共同对竞岗员工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步骤如下:一、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二、由综合部审核其任职资格, 确认符合后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书面考核。 考核通过后, 填写《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 竞岗员工所在部门、竞岗岗位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综合部, 并由综合部交主管领导批准。 主管领导批准后调动正式实施。 被动调动(一般为平级与降职调动): 部门向综合部报送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员工招聘计划审批表》; 综合部与员工所在部门一致同意对该员工实施调动, 新岗位所在部门同意接受,并就《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签字; 主管领导批准后调动正式实施。 关于降职的相关规定与程序见公司《员工降职、离职管理制度》。 6. 工作及物品移交 调动实施后, 员工要立即进行工作及物品的移交; 在去新岗位之前把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文件资料等移交给上级指定的人员。 移交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工具及资料、库房、设备、后勤、书籍资料、财务、工作证等; 所有移交工作应具有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以使移交后的工作能顺利进行。 移交结束后,员工方可到新岗位报到上岗。 7. 员工调动岗位培训 员工到新岗位报到后,必须经过转岗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转岗培训包括安全培训、新岗位知识技能培训。 转岗培训流程 员工调动正式实施后, 由综合部下发《员工转岗培训表》; 安全主管部门或安全员及员工所在部门、班组实施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