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第155章银行业条例八.doc

格式:doc   大小:59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第155章银行业条例八.doc

上传人:sssmppp 2020/8/31 文件大小:5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第155章银行业条例八.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155章银行业条例八摘要:本条例旨在规管银行业务及接受存款业务;就认可机构的监管订定条文,以便提供措施以保障存款人;促进银行业体系的整体稳定与有效运作;就货币经纪的监管订定条文;以及就附带或相关的事宜,订定条文。除非任何存款人从任何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牌照银行提取全部记入其贷方的款额,否则该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牌照银行(视属何情况而定)不得在任何款项提取时,准许该存款人记入其贷方的结余额少于指明款项。尽管第(3)款另有规定,如任何存款人在任何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牌照银行有一笔记入其贷方的款额而适值指明款项经修订而提高,则该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牌照银行(视属何情况而定),可准许结余额在款项提取后减至不少于在如此修订前的指明款项。任何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牌照银行违反第(1)或(3)款,其每名董事、每名行政总裁及每名经理均属犯罪一(由2001年第32号第24条修订)-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8级罚款及监禁2年;或-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出1997年第4号第27条修订)(6)任何人显示自己(无论以任何接受存款公司、有限制牌照银行的经纪或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显示)准备从任何人处接受一笔少于指明款项的款项,以在该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牌照银行(视属何情况而定)作出该笔款项的存款,或作出该笔款项连同其他款项的存款,即属犯罪一Q)—经循公诉程序沱罪,可处第8级罚款及监禁2年;或(b)-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笫5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由1997年第4号第27条修订)(7)任何人订立合约或安排或采用任何方法或计划,其作用或所设计的作用是规避第(1)或(3)款的限制的,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8级罚款及监禁5年;或-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由1997年第4号第27条修订)(由1990年第3号第5条修订)第155章第14A条多用途储值卡只可由认可机构发行等除在连同第16(9)条一并理解的第16(5)条的规限下而根据第16(3A)(a)条获批准如此行事的认可机构(不属当其时其认可已根据第24或25条暂停的认可机构)外,任何人不得一发行多用途储值卡;或促进多用途储值卡的发行。(2)第11、12及14条不适用于符合以下说明的款项,亦不就符合以下说明的款项而适用一(a)就属以下性质的卡而言,在“储值卡”的定义中提述的款项一(i)属多用途储值卡的储值卡;或(ii)若非因第2(14)(d)条所作的宣布木会属多用途储值卡的储值卡;或(b)为促进属以下性质的卡的发行而支付的款项一多用途储值卡;或若非因第2(14)(d)条所作的宣布本会屈多用途储值卡的储值卡,上述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并仅在以下情况下)适用一该等款项已直接或间接支付予任何已获第(1)款提述的有关批准的认可机构;或该等款项已宜接或间接支付予储值卡的发卡人,而该储值卡若菲因第2(14)(d)条所作的宣布本会属多用途储值卡o(3)任何人违反第(1)款,即属犯罪;任何公司违反第(1)款,其每名董事及每名经理均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8级罚款及监禁5年;或—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4)任何人订立合约或安排或采用任何方法或计划,其作用或所设计的作用是规避第(1)款的限制的,该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8级罚款及监禁5年;或-经循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