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新县环境保护局立案审批表案件来源环境执法检查立案号永环查(扣)立【2017】7号案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永新县圣龙铜业有限公司地址(住址)永新县小屋岭工业园区邮政编码343400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360830210009125组织机构代码31476138-X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31476138XO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丁喜喜职务法人案情简介及立案理由2017年6月29日,永新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永新县圣龙铜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的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未正常使用,也未向县环保局报告此情况,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止生产,待完善废气防治设施经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并且发现车间中央建的废水池与环评项目建设不符,要求拆除。经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核实,该企业仍在陆续生产,拒不执行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申请立案。承办人:2017年8月18日承办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名:2017年8月18日环保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2017年8月18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