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同志 20** 年全年收案 138 件,结案 120 件,结案率 87% 。调撤案件 59件, 调撤率达 49% 。全年无超审限案件、无发还改判案件。自 2011 年以来无一申诉、上访事件发生,无一案件发还、改判,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心系群众,一心为民。 2011 年2 月,该同志被调到小赵庄法庭,该法庭为基层民商事混和庭室,案件种类繁杂,当事人之间矛盾相对突出,日常业务繁忙,该同志负责审理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同时,负责管理人民调解室,在处理民调工作中,因工作踏实认真受到领导表扬,在中院来抽查时,因为档案资料详实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尹佳同志常说越艰苦越能锻炼自己,只有在基层中才能得到更强的磨炼。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为了迅速掌握本庭受理案件特点,该同志每天坚持学习,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多问多查多听多想,随时整理办案总结和心得,凭着自己刻苦努力和同志们的无私帮助,迅速积累了审判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庭审驾驭能力和条理清晰、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书写能力。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坚持把好三关: 1 、严把事实证据关。认真严格地对待每件案件,运用法律知识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采信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尽量使案件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在一起民事案件中,为了深入调查案件情况,该同志在副院长和庭长的带领下,多次去黄骅的厂区进行调查、研究,最后终于使该案件得到了解决。 2 、严把适用法律关。民事法律法规政策相当繁多,对每件案件的法律文书仔细核对, 严防法律适用出现差错。 3 、严把案件处理关。民事案件的处理从个案来说,尽管从法律上处理是正确的,但如果不以全案综合考虑,势必会出现严重的后果。我认真把好案件每个环节,不怕麻烦,能调解则调解,使案件的处理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忠于法律,坚守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官的生命。尹佳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始终遵循这一原则,她标准高,要求严,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规矩:钻研审判业务,不办错案;排除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严防物质利诱,不办金钱案,在审判岗位上忠实地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刻苦学习,夯实基础。她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具备相应的审判专业理论知识,就不是合格的法官,更谈不上依法公正地审理案件。在认真完成繁忙审判业务的同时,他坚持不懈地勤奋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相关联的心理学、思想工作学以及科技知识等书籍,以便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为更好地审理案件奠定基础。多年来,尹佳同志凭着较厚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使当事人都能达到满意。三、立足调解,化解矛盾。民事纠纷涉及千家万户, 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不能这个案件解决了,又引发了新的矛盾。所以调解是解决该类难题的有效方法。该同志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对于相邻关系、侵权案件、离婚纠纷、抚养、赡养纠纷等与老百姓利益休戚相关的案件,总是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为其分析采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的种种好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努力寻找出矛盾的切入点、调解的着力点,力促双方换位思考、考量得失,从而理性选择,努力实现调解解决。在调解过程中,该同志不因案件小而有丝毫的懈怠情绪,而是始终带着的感情做工作,把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