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项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经营者
姓名
姓名
性别
照片
粘贴处
性别
照片
粘贴处
民族
民族
政治
面貌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文化
程度
职业
状况
职业
状况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家庭成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从业人员
(人)
(人)
资金数额
(万元)
(万元)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申请类 (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