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内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下基础工程(桩基、机械挖土方工程除外)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1、 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规定内容承包,除发包人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2、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方提前一周通知发包人,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以单位工程核准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之日起8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范必须达到合格。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款采用_1、合同价款:(1)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施工图纸预算单方综合造价为准;以平米包干方式组成合同价款;2、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第五部分第2款执行方式确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签证。变更、签证及工程洽商须经监理、发包人签字认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价款编制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进行定额计价。工程取费标准:(1)人工费调整;按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件执行。(2)社会保障费由发包人代缴;其他规费不计。(3)安全文明施工、税金按规定计取。(4)只计取30Km以内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主材价差调整及依据:钢筋、混凝土为可调价格材料,如预算价与实际采购价差+-2%时为可调单价,参照盱眙市当期造价信息中值。当期材料价格信息没有的,由承包商根据市场价格报发包方,由发包方签字认可。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采取分批付款,分别所有楼号结构施工到+-%、其余每月按月进度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装修四方验收以后留扣5%的质量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若无质量问题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90%,其余1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内无息全部返还。六、:《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