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焊( 气焊) 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电焊工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保险丝必须适当, 严禁二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在推上电源闸刀时,应带防护手套,不得将另一只手按在焊机外壳上。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金属工作台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二、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曝晒、撞击,严禁存放在接近热源的地方,氧气、乙炔瓶存放温度不得超过 39℃, 存放时应分开隔离存放。保证气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质。作业时, 二种瓶必须保持 5 米的安全距离。三、电石要做好防潮工作,切忌户外存放。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小于 10 米;与氧气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乙炔钢瓶内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冬季 49Kpa —— 98 Kpa ,夏季 196Kpa) 四、乙炔发生器上的压力表应灵敏,防止回火装置应完好, 装置不齐、性能不良的乙炔发生器禁止使用, 高温明火作业间内禁止设置乙炔发生器。五、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应完好,氧气瓶内压力降到 196KP(2 个大气压) 以下,不得使用。气焊操作中需要停止 10— 15 分钟时,须将减压阀调整螺杆拧松,较长时间不工作应将阀门关闭,减压器取下。六、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气,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同时电焊导线不得从氧气、乙炔或易爆气体管道附近通过, 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胶管和导管上。七、使用气焊枪点火时, 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顺序操作。八、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1、没有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的, 不能单独顶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狭小仓室内焊割时,无人监护不能割、焊。 2 、重点要害部份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割焊。 3、对明火作业的场所, 未作安全检查, 对易燃物品未作处理之前不能割焊。 4、不了解焊割物体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割焊。 5 、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 如钢瓶、油箱、油仓、槽车、贮罐) 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 6 、用可燃材料(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