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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新城地块出让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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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新城地块出让合同样本.docx

上传人:薄荷牛奶 2020/9/14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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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440106-2009-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珠江新城M1-5地块)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出让人):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姓名: 谢晓丹 ;职务: 局长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邮政编码:510030;电话号码:83334718;传真:83331307;账户名称:—广州财政代收款_。乙方(受让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_珠江新城M1-5.,出让宗地坐落于:—天河区珠江新城_,(大写:.壹_万_零_仟_陆_佰_荣—拾_荣_平方米),(大写:_陆_仟肆—佰陆—拾_塞_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 / ;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 为上界限,以 / 为下界限,高差为/_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2)、文化娱乐用地(C3);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土地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即 年 月 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二)项规定的土地条件:(一) 场地平整达到 /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 ;(二)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交地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出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_亿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 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付款时间为本合同项下土地成交之日起_两_个月内,即2009年 月 日之前;(二)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人民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