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孙中山的地方自治思想论文关键词:孙中山地方自治直接民权论文摘要:现代政治发展理论认为,一定形式的地方自治,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对西方资产阶级的地方自治理论与实贱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地方自治思想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之重要内容,贯穿其民主革合思想发展的始终,值得后人认真学习与研究。孙中山的地方自治思想可划分为产生、发展和成熟三个阶段。早在 1897 年,孙中山在与宫崎寅藏、平山周谈话时指出:“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致,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这是孙中山首次提出地方自治的主张。随后,孙中山在与兴中会骨干陈少白、郑士良等 8 人在致港督仆力书中进一步强调:“于都内立一中央政府,以总其成; 于各省立一自治政府,以资分理。”“所谓中央政府者,举民望所归之人为之首,统辖水陆各军,宰理交涉事物。惟其主权仍在宪法之内,设立议会,由各省贡士若干名以充议员,以驻京公使为暂时顾问局员。”“所谓自治政府者,由中央政府选派驻省总督一人,以为一省之首。设立省议会,由各县贡士若干名为议员。所有该省之一切政治、征收、正供,皆有全权自理, 不受中央政府遥制。至于会内之代议士,本由民间选举”。在信中, 孙中山不仅正式提出了地方自治的政治主张,而且为实行地方自治设计出了具体方案。 1905 - 1906 年,在其手订的《同盟会宣言》和《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孙中山将革命过程划分为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阶段,此即后期的革命程序论。其中约法之治,即“军政府授权地方自治权于人民,而自总揽国事之时代”。这是孙中山首次将“地方自治”写进正式的纲领性文件,它标志着地方自治思想的初步形成。辛亥革命后,迫于形势,孙中山决定让位于袁世凯,但他对地方自治的重视并未因此稍减。在袁世凯倒行逆施,复辟帝制时,他毅然宣布讨袁护国,并在其讨袁檄文中将“停罢自治”列为袁世凯的主要罪状之一。袁世凯死后,民国政治形式上回归民主,但孙中山痛感民国“基础尚不坚固”,认识到“欲民国之巩固,必先建其基础”,而“地方自治,乃建设国家之基础”。他指出:“吾国自推翻帝制,五年以来,政治尚未完善,政治之所以不完善,实地方自治不发达。若地方自治既完备,国家既可巩固。”这一时期,孙中山对地方自治简直到了人迷的程度,仅在 1916 年7 月至 8 月间,他以地方自治为主题的演讲就达六次之多, 而在其后的各种场合对地方自治的宣传更是难以计数。为促进地方自治的实行,孙中山于 1920 年发表了《地方自治实行法》一文,对试办地方自治的区域范围、步骤和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划。而在其兼任部长的内政部中,孙中山更是专门设立了“地方自治局”,意在将地方自治落到实处。这一切均标志着孙中山的地方自治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随着孙中山政治思想的演进,他的地方自治思想在他去世前的几年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他先是发表《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一文,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权在民的含义和民治与官治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论述,最后指出,要实现主权在民,达致民治,必须要执行四个方略,即分县自治、全民自治、五权分立和国民大会。其中分县自治是第一步, 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盖无分县自治,则人民无所凭籍,所谓全民自治必无由实现。无全民政治,则虽有五权分立,国民大会,亦未由举主权在民之实也。……当知中华民国之建设,必当以人民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