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架子队的选定1、参与工程施工的架子队应首先到项目劳务管理部办理资格准入手续,提供以下有效材料申办《合格劳务供方资格证》。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B、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C、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D、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F、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项目劳务管理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必要时应对中标的架子队单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准入资格。A、对队伍实体真实存在的考察;B、对队伍负责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是否经法人授权(委托)的确认;C、对队伍提供施工所需工种、人数、必要的机具设备能力的考察;D、对队伍具备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能力的考察;E、对以往业绩和信誉的考察。3、对中标的架子队,由项目经理部下达中标通知,同时明确入场的时间、地点、工种、人数及机具设备等。二、架子队的合同管理1、架子队进场前,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架子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B、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C、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D、工期、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单价;E、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F、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G、工程款支付;H、违约责任等。2、《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正本一式2份,负责签约的项目经理部和架子队各一份;副本一式2份,报主管部门备案。3、《劳务分包合同》的条款由项目经理部拟定,签订前必须提请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经评审合格后方可办理授权委托,签订分包合同。4、《劳务分包合同》形成后必须按规定加盖架子队单位和项目部的合同专用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方能生效。三、架子队进场管理1、架子队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需提交以下资料交项目经理部备案。A、架子队组织机构(简称九大员,即:队长、副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试验员、物资设备负责人、领工员)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进场人员的花名册、照片、身份证、操作上岗证和技能等级证书原件、质量和安全证书等资料;B、架子队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资料,包括管理流程图、制度、管理人员及责任人。2、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对原件进行复印,复印件应由专人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归档保存。3、岗前培训教育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建立培训档案。A、内容:规章制度、治安规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B、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授课、看录像、办黑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C、记录:入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必须有学录,以及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D、应对架子队人员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法规法纪教育。四、架子队的过程管理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及时向架子队下达《施工任务单》,明确工程量和完成日期。2、对工程重要的结构部位、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技术复杂或要求高、易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施工,施工前项目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