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基本原理一、刑事鉴定的哲学基础二、物质交换和信息转移原理三、同一认定原理四、种类认定原理二零零九年十月00九年十月西南政法大学一、刑事鉴定的哲学基础(一)刑事鉴定客体的性质1刑事鉴定的客体就是鉴定人从事技术鉴定所指向的对象,它是留下特征反映体的人或物,但客体不包含特征反映体,它包括:(1)受审查客体(已知)(2)被寻找客体(未知)(3)刑事鉴定的客体与鉴定对象不同:鉴定对象是从事鉴定的依据,它或者本身就是客体(一般是受审查客体)它或者是客体留下的特征反映体2成为刑事鉴定对象的三个条件(1)鉴定对象与刑事诉讼存在关联性或可能相关一些技术鉴定,其目的就是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性,如确定现场的手印是否被害人、作案人所留。(2)鉴定对象必须具有合法性,即鉴定客体与特征反映体的收集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3)鉴定对象所承载的案件信息能够为现代成熟的科学技术所解答。3刑事鉴定客体的三个哲学属性(1)鉴定客体具有特殊性特殊性是事物生成时形成的(自然无生命之物)特殊性是在加工、生产中形成的(人造之物)特殊性是在遗传变异中形成的(生命之物)特殊性是在使用中形成的客体的特殊性越强越易识别,越弱越难识别(2)鉴定客体的稳定性稳定是相对的,事物始终在变化不同事物稳定性不同稳定性是我们识别的基础客体的稳定性越高,可鉴定性越强;反之亦然(3)鉴定客体的反映性(4)需要警惕的几个问题这些规律仅仅是一种信仰、无法证实需具体考虑客体本身的情况(特殊性与稳定性)需研究客体在其它物质上的反映能力反思人类自身的认识水平与误区4刑事鉴定客体的特征分类刑事鉴定的客体特征指客体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特点:(1)根据客体特征的表现形式,分为:外表形态特征物质成分、结构特征动作习惯特征(2)根据特征具有的价值:种类特征——对应于种类认定个体特征——对应于同一认定(二)刑事鉴定的认识模式1逻辑认识模式(1)归纳推理完全归纳问题;不完全归纳问题(休谟问题、罗索火鸡问题)(2)演绎推理演绎的前提始终是归纳所得靠,因而演绎并不必然可2非逻辑认识模式(1)经验判断——实用理性(2)自由直观——顿悟、灵感随着不假思索下意识即可操作的事情的增加,人类文明提高了很大一步。——怀特海二、物质交换/转移和信息交换/转移原理(一)物质转移原理1概念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埃德蒙·洛卡德(EdmondLocard)博士在20世纪初叶所著《犯罪侦查学教程》首先提出物质交换原理(LocardExchangePrinciple)或物质转移原理(TransferTheory):无论何时,只要两个物体接触,在接触面就会产生物质的转移或交换现象。物质的转移:一般是因外力作用承痕体在造痕体上留下痕迹(具有单方性)物质的交换:相互接触的物体在碰撞、挤压、摩擦的作用下,使各自接触面的物质脱离,并分别转移到对方(具有相互性)物质转移必然伴随物质交换,但物质之间发生交换并不必然产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