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莞市德胜电路板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 东莞市德胜电路板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六安科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0 年 08月 1 第一章总论 任务由来东莞市德胜电路板有限公司属于迁扩建项目,原厂位于东莞市黄江镇大冚村(星光路),成立于 2000 年12月,原名为“东莞市黄江长胜线路板厂”,于 2005 年1月更名为“东莞市德胜电路板有限公司”。项目成立之初委托东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01 年 1月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 编号为: 200 1-0797 ;同时,废水治理设施于 2001 年12月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编号为:东环验字[200 1]315 号。现由于公司生产发展需要进行扩建,但由于场地限制无法进行扩建,故搬迁至东莞市黄江镇大冚村迈科工业园进行扩建。项目迁扩建前总投资为 350 万元,占地面积 1000m 2,建筑面积 800m 2,主要从事单面印刷线路板的生产,年产量为 500m 2 /a,设有酸性蚀刻线 1条。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 1100 万元,占地面积 5000m 2,建筑面积 8000m 2,主要从事单面印刷线路板和双面多层印刷线路板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 45万 m 2 /a、 15万 m 2 /a,设有酸性蚀刻线、碱性蚀刻线各 1条,并设有 200KW 备用发电机 1台。项目迁扩建后共有员工 150 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 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2 次会议修订后的《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0年2月,六安科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接受东莞市德胜电路板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东莞市德胜电路板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进行了该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生产特点,编制了《东莞市德胜电路板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东莞市 2 环境科学学会专家于 2010年4月13日对评价大纲提出了评审意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以东环建【 2010 】 1-148 号文作出了审查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环评单位对大纲进境保护监测站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下,编制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目的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该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必要的治理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环境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其建设的可行性, 为项目实现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和厂址区域环境现状,确定本次评价遵循的原则如下: ( 1 )建立和健全环保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政策。( 2)在对各污染源实施治理方面,首先考虑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为原则, 使周边环境空气和纳污水域保持环境容量满足功能区要求,外排污染物在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应尽可能地得到削减。(3)通过类比调查和实测资料相结合确定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产生的污染源强, 在保证评价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资料及该地区近几年的有关环境现状监测资料。( 4 )环评的全过程中坚持为工程建设的决策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工作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编制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月26日实施);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月 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 2000 年9月1日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 2005 年4月1日执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 3月 1日实施); 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后 1999 年1月1日实施); ( 7)《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