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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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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我是开始 2020/10/3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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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1、 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2、 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人以上;3、 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4、 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5、 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人以上;6、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二、组织机构与职责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市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二) 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三) 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三、市有关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虽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