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doc.doc

格式:doc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doc.doc

上传人:dyx110 2016/4/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doc.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五 0条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五一条电器操作人员: 1、电工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 没有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2、电工必须经劳资处提出,会同设备处、安技处审核同意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到市劳动局进行安技培训,由市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行补考, 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 4、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工作应认真负责, 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 专业技术知识。第一五二条电气管理: 1、设备处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 如高压分布图, 低压分布图, 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2、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 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手提砂轮机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执行“电气按装规程”变电所、配电站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 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4、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 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5、保证电器的设备整洁、完好, 防止受朝, 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 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6、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 36 伏,在潮湿地方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 7、发现电器故障( 漏电、保险丝断、电线绝缘层破损、控制失灵、电器损坏等) 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拆修。 8、电气设施附近,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9、电气发生事故, 应立即切断电源, 采取有效措施, 报告设备处、安技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一五三条架接临时电路 1、凡因生产、工作急需架接临时性电路,电压在 380 伏以下,使用期为一月内者,均由使用架接部门填写“临时线申请表”, 设备处审核交安技处备案后, 方准施工, 审批表应存一份安技处备案。 2、架接临时电路,必须由有持操作证的电工,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行。 3、架接临时电路, 一般不得超过使用期, 使用完毕后, 由原架接者负责拆除, 如未经同意,超期不拆除者应追究原按装单位或电工责任。 4、架接的临时线, 应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