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简论罪刑法定原则简论罪刑法定原则an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王珍玺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刑法始终,是具有全局性、准则性必须普遍遵守的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lOcaLhost”这一规定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法典化,表明我国刑法对于保护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的价值取向,是践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刑事司法中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沿革“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T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对罪刑法定含义的高度概括。罪刑法定的历史渊源一般认为始于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39条,它规定「凡是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抢夺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或逮捕。”此规定表明当时已产生了“适当的法定程序”的基本思想。但罪刑法定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刑法思想,,是西方资产阶级启简论罪刑法定原则简论罪刑法定原则an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王珍玺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刑法始终,是具有全局性、准则性必须普遍遵守的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lOcaLhost”这一规定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法典化,表明我国刑法对于保护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的价值取向,是践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刑事司法中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沿革“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T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对罪刑法定含义的高度概括。罪刑法定的历史渊源一般认为始于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39条,它规定「凡是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抢夺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或逮捕。”此规定表明当时已产生了“适当的法定程序”的基本思想。但罪刑法定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刑法思想,,是西方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产物,由此形成了一种思想潮流,即与封建社会的罪刑擅断相抗衡。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罪刑法定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之一,例如,英国哲学家洛克指出r制定的、固定的,大家都了解的经一般人同意采纳和准许的法律,才是非常善恶尺度。”较为明确地阐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当推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他指出:只有法律才能规定惩治犯罪的刑罚,……超出法律范围的刑罚是不公正的。因为它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一种刑罚。”当然,罪刑法定真正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还是被奉为近代刑法鼻祖的费尔巴哈有力倡导的结果,费氏指出r每一个应当判刑的行为都应当依据法律处罚T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对公民的处罚。”但是,他们都没有明确指出罪刑法定原则,近代刑法学鼻祖费尔巴哈,在《刑法教科书》中开始明确记载了关于“罪刑法定原则”这一确切的法律科学术语,使罪刑法定主义从思想转化为实定的刑法原则。在英美法中,是在程序中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而在大陆国家法律中罪刑法定原则是被作为实体法原则规定下来的。大陆法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