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67KB   页数:1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sssmppp 2020/10/6 文件大小:6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锡市消防条例》《无锡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市政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单位、居民住宅区等用水总表或者总阀以外的道路上,与城市供水管网或者再生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专门用于火灾预防以及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市政消火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市政消火栓管理重大问题,确定市政消火栓管理目标和责任,并纳入市、区消防工作考核体系。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对市政消火栓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0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市政和园林、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财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政消火栓管理的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等工作。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原则,保障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经费。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纳入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维护经费在城市维护资金中列支。第六条市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公安等部门编制消防规划时,应当明确市政消火栓布局、设置等内容,并与供水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市市政和园林、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供水等专项规划时,涉及市政消火栓布局、设置等内容的,应当征求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涉及供水管道建设的,应当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符合条件的其他道路,应当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第八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涉及供水管道建设的,其设计应当包含市政消火栓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结合市政消火栓布局、设置规范,对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并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第九条市政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施工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市政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第十条涉及供水管道建设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纳入竣工验收范围,并在验收通过后7日内,将市政消火栓施工图纸等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十一条相关道路管理主体是市政消火栓管理责任人,负责委托、检查、督促供水单位按照规定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道路尚未移交使用的,由道路建设主体承担市政消火栓管理责任。第十二条供水单位按照规定具体负责市政消火栓维护工作,制定市政消火栓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档案。第十三条市政消火栓维护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无部件缺损、油漆剥落等现象;(二)保持市政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等现象;(三)发现市政消火栓部件丢失、损毁的,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四)每半年定期全面试水一次,并清除栓内污水;(五)如实记录市政消火栓检查、损坏、维修、保养等情况;(六)法律法规或者行业标准确定的其他维护要求。第十四条市政消火栓有不符合第十三条(一)、(二)、(三)项等规定情形之一的,供水单位应当及时维修,相关维修信息应当经市政消火栓管理责任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确认。单位和个人发现市政消火栓损坏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供水单位报告。第十五条市政消火栓实行专用制度,除灭火救援、消防训练和绿化、市容等公共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因绿化、市容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取水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发生火灾事故时,临时取水应当立即停止。第十六条供水管线因故大范围降压或者停水时,供水单位应当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坏市政消火栓或者影响市政消火栓使用的行为:(一) 埋压、圈占、遮挡、损坏市政消火栓;(二) 擅自拆除、迁移、停用市政消火栓;(三) 在市政消火栓旁堆物、设摊、停车;(四) 其他影响市政消火栓使用的行为。因车辆碰撞等原因致使市政消火栓损毁或者水源泄漏的,其修复费用以及相关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第十八条已建城市道路或者符合条件的其他道路,未建设市政消火栓或者所设市政消火栓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应当进行增补、改造和维修。市政消火栓增补计划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供水单位提出,市政消火栓管理责任人确定,并经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批复后,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第十九条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市政消火栓的,由市政消火栓管理责任人提出计划,并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后组织实施。改装市政消火栓应当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市政消火栓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市政消火栓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二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统计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