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公司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业务,为了交易安全起见,交易过程中《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及《收据》均需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并由公司公示的经纪人签字或2个经纪人协理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您可以拒签本合同并第一时间告知公司。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立约人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丙方(居间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公司电话:地址: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状况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房产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车库平方米)的房产一处卖给乙方。乙方对上述房产己实地看房,做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上述房产。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办法1、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成交。2、付款办法: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作为购房定金,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在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一次性支付甲方(以甲方收据为准)。3、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逾期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约,甲方赔偿乙方双倍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第三条产生的相关费用1、过户费用该房产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全部承担。2、服务费(销售佣金)在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乙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以丙方收据为准)。第四条甲、乙、丙三方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享有收取购房定金和全部房款的权利,也可委托丙方代为行使该权利。2、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该房产产权无纠纷,属本人合法财产,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2)甲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书。(3)若因甲方隐瞒事实而给乙方造成损失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4)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权利乙方在支付全部房款和过户费用后享有该房产全部产权和实物的权利。2、乙方义务(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购房定金。(2)乙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书。(3)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三)丙方权利义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及完成的标准: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2、保证该房产顺利过户,协助相关手续办理。3、代收乙方支付的定金,并保证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结清。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