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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调理肉制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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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调理肉制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阿宝 2020/10/7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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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产品范围包括速冻调理肉制品。,配以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经调味制作加工,采用速冻工艺(产品热中心温度≤-18℃),在低温状态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食品。,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及无机***的测定GB/-2003食品中总***及无机***-亚硝***类的测定GB//.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918食品中硼酸的测定GB/T22286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23377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SB/T10379速冻调制食品SN/T1924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沙丁***醇和特布他林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抽样量不少于3kg,预包装产品不少于5个独立包装,所抽样品4/5作为检验样品,1/5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称量销售产品应装于被抽样单位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