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天润【安】字第0501号关于开展生产安全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安全科决定对生产区各车间、部门进行一次生产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如下:1检查时间:自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9日止,为期15天;2检查内容:(1)各生产车间、部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三违”现象,各种作业证、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绝缘鞋、手套等)使用情况;检查发现违章一次,处以当事人现金罚款50元,连带车间责任人(管理责任)50元/人/次;(2)生产工作人员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检查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现金罚款10元,连带班长(直接管理责任)20元/人/次、车间主任(管理责任)20元/人/次;(3)车间内、外(安全责任区)的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合格、完好,如有过期或损坏现象,应立即申请更换或维修。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设施(或被挪用、丢失)一次,处以责任人现金罚款30元;(4)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用品应集中整齐存放;生产现场不能摆放鞋子、衣帽等个人物品;生产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烟头、无积水、无油渍、无跑冒滴漏,检查发现脏、乱、差、跑、冒、滴、漏一次,给予岗位责任人现金处罚10元,连带班长(直接管理责任)20元/人/次、车间主任(管理责任)20元/人/次;(5)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测验,对于测试不合格者,对其班长进行安全通报。屡次不合格者,考核当事人与其班长当月工资;(6)对各车间《交接班记录》的检查:书写不清楚,生产、安全情况不明了,交、接人员无签字,生产进程、安全运行不清不楚等情况,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现金罚款10元/次,处以班长(直接管理责任)15元/人/次,处以车间主任(管理责任)20元/人/次。(7)对于各种危化品容器(如储罐、物料桶、气瓶等)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对于缺少防护设施的容器,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