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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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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10/11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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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规定.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规定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流程应用,特制订本办法。二条电子政务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凡涉密内容严禁发布。三条机关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设为计算机网的首,并坚持每天上班后,以个人名义登录电子政务,以便随时查看有关通知、公告。四条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新乡河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将所接收到的内容按正式文件运转方式运转。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栏目。六条电子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运转,各环节操作人员要对所经手的公文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纰漏。七条电子公文发文流程、上行文流程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审阅→局长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下行文和平行文流程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八条电子公文中“部门负责人”指各部门正、副职,公文一般由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如果拟稿人是部门负责人,则提交给另外一名负责人审核;如果仅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为拟稿人,则提交给本人,由其本人负责审核(这是公文流程中必须的一步)。九条拟稿人在送纸质文档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时,要同时提交电子公文,否则,办公室、局领导不予受理。拟稿人有协助局领导完成电子公文处理的义务和职责。十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员和局领导在对电子公文审核后,需填写意见并保存,否则,电子政务系统将不记录审核过程。十一条关于公文附件附件如果是拟稿人所写,为便于修改,要将附件直接附于正文之后,不必用“增加附件”的方式,以避免修改时的繁琐;如附件是上级或下级来文,可点击“增加附件”添加。如拟稿人将其所拟附件作为附件添加,各环节经手人员如需对附件进行修改,在修改前,要首先将该附件另存到指定位置,修改后将该附件作为附件添加,不可直接在附件上修改,因为电子政务系统无法保存所修改内容。不可将正文作为附件添加,也不可有附件而不予添加,否者,办公室要将该文退回拟稿人。十二条关于公文会签文件如需多个领导会签,已签署意见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