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胥路62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日期: 2014年1月20日公开发行股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 : :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旭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述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科莱思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关于本次公开发售提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既包括公开发行新股,也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本公司股东智高易达、瑞信众恒、新美特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苏州高远、上海弘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通过持有智高易达、瑞信众恒、新美特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王炳生先生、孟凡中先生、罗鸿钧先生、杨最林先生、魏徵然先生、高杰贞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1月3日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出具了2013年1-9月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2013年1-9月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本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旭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