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告、通知、通报
一、文告
(一)文告的概念
文告是公告和通告的统称,是周知性公文。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二)文告的种类
(1)公告的种类有:行政公告、法规性公告。
(2)通告的种类有:禁止型通告、知照型通告、办理性通告。
(三)文体结构
公告和通告的标题,有的不写事由,仅写制发机关和文种;有的省略“关于”和“的”;也有的是制发机关、事由、文种都齐全的。
非完全式,有的省略。
为周知性文体,无主送机关。
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事由——写公告或通告的原因及依据,事项——写具体知照内容。
正文结尾常用“此布”、“特此公告”、“特此通告”等语词。
在正文右下方写明发布机关名称,如果发布机关在标题中出现,此处可省略。
文告成文时间可写在标题之下用括号括上,也可以写在落款之下。
(四)特点
(1)发布内容重要
(2)发布范围广泛
(3)发布机关级别高
(1)内容的业务性
发布的内容多是局部性的,业务性的,针对性强;
(2)行文对象的有限性
辖区区内的单位和个人;
(3)发文单位的广泛性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都可以发通告。
(五)写作要求
(1)公告的作者通常是国家领导机关,通告的作者比公告范围宽,可以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机关,也可以是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通告”不能乱用,诸如:“不许践踏草坪,违者罚款”,单位搬迁、更换电话号码等,则不能运用通告,而应当用启事。
(2)文告重在事项写作,要求明确而具体,事由可简略或不写。
(3)一件文告只公布一项专门事件或事项。
(4)文告的语言要准确、通俗和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