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2000年2号令《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交通部2003年2号令《路政管理规定》,全面实施大队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行为,促进路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一、主要职责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洪雅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主要担负着以下工作职责:(一) 、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二) 、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三) 、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四) 、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五) 、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六) 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他建筑设施事宜;(七) 、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八)、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权。二、2011年路政管理目标责任书(一) 、总目标:管好公路,收好规费,确保公路和桥梁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二) 、组织领导:大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接受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监督检查,对全县省、县、乡道实行统一管理。(三) 、路政管理:县路政大队以管理好全县省、县、乡道公路为中心,坚持勤上路,勤检查,依法治路,及时纠正违章,依法查处各种损坏、污染、侵占公路、公路设施的行为。上路巡查率达85%Z上,认真抓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切实加强公路沿线洗车场和汽车维修摊点的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整顿非公路标志、标牌,努力加大查处损坏公路路产案件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力度,案件查处率达98%结案率达98%积极协助工程养护部门处理有关路政业务,同时协助养路段维护工程和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四) 、规费征收:大队以依法征收好各类路政规费为目标。2011年路政大队要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发扬敢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交通部 2000年2号部令赋予路政管理的职责和权力,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完好、整洁、安全、畅通的基础上征收好各类路政规费。 2011年规费征收任务为300万元,路政规费全额解缴县财政。(五)、奖惩办法:全年完成基本任务按照 5%合予奖励(含对外协作奖,举报奖励);超额完成任务,超额部分按10%合予奖励。若未完成规费征收任务,则按未完成部分的5%合予处罚。(六) 、积极协助养路段抓好所有桥栏、路缘带新损坏的修复工作,主动配合收费站工作。(七) 、抓好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八) 、积极完成队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上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年终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检查考核。三、2011年安全目标责任书(一) 、工作用车实行定车定员管理,指定主驾驶员为该车安全第一责任人。(二) 、严格按照巡查工作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驾驶员要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如有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严禁瞒报。(